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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“夜总会”,透视都市夜生活!
以前舞厅就是夜总会,是在旧上海兴起的名词. 主要是给外国人和富商人晚上消遣的. 现在时代进步了,有钱人玩的东西花样肯定也进步了,所以不一定是舞厅,也有KTV,酒吧等等.花样很多,东西也很多,只有一个共同点--那就是高消费.
提交者:春花 提交时间:2007-11-27 15:14:47 点击数:- [收藏] [评论] [问题举报]
标签: 夜总会超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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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举大众娱乐大旗的“超女”多是非,这几乎成为娱乐圈的定律,从中性李宇春到妖娆何洁,从低调张靓影到卡通周笔畅,从“玩粗”唐笑到“跳槽”尚雯婕,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缠身。这不,超女胡灵也被爆当“三陪小姐”。报道说,胡灵在京城某高档夜总会卖唱陪酒,整个过程中与多名男子表现亲昵,其中不乏身体接触以及亲吻面部的行为。该报道还引叙知情人透露,最近胡灵经济困难,母亲又染病在身,一家人都需要花钱,胡灵去酒吧驻唱也是情理之中。
风来就是雨。几乎被大众淡忘的胡灵倏地重整旗鼓成为焦点。从“卖唱陪酒”到“屈身医母”,故事虽曲折沉重却不失感人。这让飞花想起小虎队的“霹雳虎”吴奇隆,吴奇隆为父亲因生意上被骗百万而还债,风雨无阻地奋力拼搏近十年。倘若胡灵真的类似吴奇隆,实在无可厚非,万事孝为先,古有“卖身葬父”,今有“屈身医母”,何况胡灵不过是为钱医母不得不重操旧业逢场作戏,事出有因。应给胡灵立个“孝女”牌坊,以为明星之楷模、大众之榜样。

  不过,飞花总感觉胡灵“三陪”事件来得有点突兀。疑惑有四:

  第一,胡灵将推出个人专辑,却偏在关键眼上爆出轰动新闻。类似事件曾经在娱乐圈玩过,譬如杨丞琳内地边发专辑边为自己无知言行道歉,杨坤发专辑时大贬“超女”等,被大众认定为故意炒作。

  第二,胡灵签约的公司是不允许签约歌手出去驻唱的,而且公司也有给签约歌手足够的生活补助。胡灵不会傻到公开违背游戏规则的事,最后离开时还大摆姿势,难道就不怕丢了饭碗?

  第三,胡灵无疑是过气“超女”,能记住她的恐怕都是她的坚定粉丝,而记者不去追当红明星,一门心思跟着过气的,似乎有违规矩,且在胡灵发片时爆照片,不得不令人怀疑这是否另有企图。

  第四,胡灵大小也是个“名人”,“名人”被迫为钱在包厢陪笑陪酒,本不是自豪事,更会防范有加,但偏包厢大门洞开,让记者随意拍照,实在令人匪夷所思。

  飞花怀疑,胡灵的“三陪”照片应是其为成名前所拍,只不过在适当的时间拿出来炒作而已。至于幕后推动者是谁,局外人是不得而知的,恐怕胡灵与她的团队应该清楚。倘若真如此,那炒作者借“母亲”之名博眼球赚利益,实在太不厚道。(作者:飞花似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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